锅炉是一种特殊的受压设备,在生产和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,如果运行维护不好,可能发生重大事故,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不可想象的损失,后果十分严重,为了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,特制定如下规定:
一、锅炉房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规程学习,上班穿戴好防护用品。
二、司炉人员应熟悉锅炉的结构、性能,懂得蒸汽压力、温度、水质、燃烧机、通风、天然气等技术参数。
三、值班人员应时刻注意锅炉各部分运行安全,勤检查、细操作、遵守规章制度。
四、锅炉运行时值班人员要经常巡回检查,做好运行记录。
五、锅炉禁止闲人出入。
六、水位计要保持灵敏、正确、清晰可见,压力表要清晰、灵敏、定期校验。
七、锅炉发生异常,应速报主管人员、并将发生的时间、原因、经过、处理记入运行记录。
锅炉及管道上的阀门,必须缓慢开关,严禁猛开猛关,碰撞砸击。
锅炉运行时,压力表指针不得超过允许工作压力,要在允许压力下运行。
十、水位计看不到水位,虽经“叫水”仍不见水位时应立即停炉,决不允许再向锅炉进水,防止锅炉发生爆炸事故。
十一、值班司炉要严格坚守岗位,经常检查锅炉、附属设备的运行,如天然气燃烧机、锅炉给水泵、操作控制柜、各种仪表是否正常,禁止设备带病运行。
十二、在有压力的情况下,不得检修锅炉受热、受压部分,如捻缝、电焊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