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根据学校和管理处下达的工作任务,全面负责我校区的水、电、气、暖的管理与维修工作。
二、抓好职工队伍建设,制定各类人员岗位职责、规章制度、考核标准和办法,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思想业务教育和培训工作。
三、制订大中修工作计划,选择施工单位,合理使用经费。
四、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,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规定。
五、把好材料的使用关,节约材料经费。
六、负责对外联系工作,以及与供电局、锅检所、天然气管理处、自来水管理处、节水办、环保局等单位的业务协调。
七、组织人员完成各单项工程。
八、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完成分管的工作。科长外出时,由副科长主持全科工作。
九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